如果您是曾借助授權書授予權力的納稅人,您可撤銷該權力。
注意:代表無法撤消;他們必須退出。參閱 Representative withdrawal(代表退出)。
您作為納稅人,可採用下列方式撤銷:
選擇 1:將此前提交的 POA 撤銷副本發給該稅務機關。
您將需要:
- 複印您此前提交的 POA;
- 在該副本的頁面頂部寫下「Revoked」(撤銷);並且
- 在該撤銷副本的頂部簽署姓名和日期。
如要查看正確撤銷的表格 POA-1 的示例,可參閱 Example: revoke(示例:撤銷)。
選擇 2:將《撤銷聲明》發給該稅務機關。
如果您沒有您此前提交的 POA 的副本,您則應該發送一份《撤銷聲明》:
- 說明您希望撤銷的那個此前提交的 POA;並且
- 說明該授權書不再有效。
如果您沒有具體說明希望撤銷的事宜,您的《撤銷聲明》則將撤銷指定個人代表您與該部門交涉所有事宜的權力。
您必須在您的《撤銷聲明》上簽署姓名和日期,並且包含:
- 您的姓名、地址以及納稅人 ID 號碼(例如社會安全號碼或 EIN);以及
- 各位您希望撤銷其權力的此前指定代表的姓名和地址。
非常重要——您無法部分撤銷 POA。如果您在一份 POA 中指定了多位代表,之後又選擇撤銷他們當中的一位,該撤銷將適用於該 POA 上的所有代表。您必須提交一份新的 POA,以指定您希望繼續代表您的代表。
您可採用傳真(首選)或郵寄方式發送您的《撤銷聲明》,但不要兩種方式均使用。
表格 POA-1 和非表格 ET-14 的文件
傳真至: |
518-435-8617 |
郵寄至: |
NYS TAX DEPARTMENT POA CENTRAL UNIT W A HARRIMAN CAMPUS ALBANY NY 12227-0864 |
表格 ET-14
傳真至: |
518-435-8406 |
郵寄至: |
NYS TAX DEPARTMENT POA CENTRAL UNIT W A HARRIMAN CAMPUS ALBANY NY 12227-0864 |
若不使用 USPS 郵寄,請參閱 Publication 55, Designated Private Delivery Services(出版品 55,指定私人遞送服務)。